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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点奶茶现加盟骗局:商家设山寨网站进行诱导

2017-05-03      来源: 北京商报     作者: 吴文治 陈韵哲

摘要:奶茶连锁店的生意逐渐在内地市场成为香饽饽。从冲调到加盟,从品质到个性,人们对这一领域的观念也不断刷新。然而北京商报记者发现,随着北京首家一点点奶茶直营店的产品热销,北京地区暂未开放加盟之际,多家奶茶商家打着一点点母公司台湾“50岚”的名号设立山寨加盟网站,以一点点姊妹品牌名义诱导投资人加盟。加盟费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奶茶连锁店的生意逐渐在内地市场成为香饽饽。从冲调到加盟,从品质到个性,人们对这一领域的观念也不断刷新。然而北京商报记者发现,随着北京首家一点点奶茶直营店的产品热销,北京地区暂未开放加盟之际,多家奶茶商家打着一点点母公司台湾“50岚”的名号设立山寨加盟网站,以一点点姊妹品牌名义诱导投资人加盟。加盟费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

山寨加盟网站横行

一点点奶茶进入北京市场并连续数月排队抢购后,期间得到不少消费者的追捧,其中就包括消费者王女士。王女士日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自己经常关注一点点奶茶品牌的消息,在不久前曾收到过一点点品牌加盟的网页弹窗,自己出于好奇点击进入网站后发现,这个网站并不是一点点奶茶的官方网站,而是疑似借用一点点品牌LOGO、拉拢加盟商的山寨网站。

 

山寨一点点加盟网站上显示的产品与官方正品相去甚远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网址,北京商报记者进入该网站后发现,网站的确显示为一点点奶茶加盟项目,但页面制作相对粗糙,网页导航中的“新闻中心”与“门店展示”选项无法点击,整体页面内容就是对一点点奶茶的粗略介绍,甚至在“产品中心”板块显示着几张重复的奶茶照片。

记者拨打了网页上显示的加盟热线,电话提示音为台湾好客国际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好客”),不过电话并未接通。北京商报记者搜索台湾好客官网并登录后看到,该公司旗下运营的茶产品为尚嘟茶饮和世界茶饮,并不包括一点点奶茶。

随后北京商报记者接到台湾好客工作人员的回电,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台湾好客旗下有两个品牌在运营,一个是一点点奶茶,另一个是世界茶饮。但工作人员表示,一点点奶茶在北京地区暂未开放加盟,可以先考虑世界茶饮的加盟。

无独有偶,北京商报记者还发现了另一个打着一点点旗号的山寨网站,页面上同样显示一点点奶茶品牌介绍,自称是“来自台湾的味道”。记者拨打了该网站上显示的加盟热线,工作人员介绍,该公司为一点点好茶坊的项目招商总部,工作人员在介绍完一点点奶茶的发家史之后,将话题引入公司旗下另一个名为“桃竹50岚”的奶茶项目。公开资料显示,一点点奶茶的母公司正是台湾知名奶茶品牌“50岚”,因进入内地时发现商标已被注册而取名“一点点”。上述“桃竹50岚”与一点点奶茶母公司名字极为接近。

根据上述山寨一点点加盟网站显示,省会城市的加盟费约10万元。而北京商报记者通过一点点官方客服电话获得的加盟费用信息约为40万元,二者相差悬殊。对此,北京商报记者尝试联系到一点点官方公司,但截至记者发稿前,并未得到回复。

连锁奶茶品牌崛起

不管是台湾好客还是一点点好茶坊,都打着“50岚”的品牌旗号。据了解,真正的“50岚”品牌是来自台湾的“台北50岚”。据官网公告显示,内地及香港开设的“50岚”跟“台北50岚”没有任何关系。

一点点奶茶官网显示,一点点现泡饮料连锁专卖店,是由“50岚”台北区总部设立的关系品牌,并无其他附属品牌,其余网站均为山寨假冒;由此可见,这些山寨网站只是借着一点点的名义诱导投资者加盟自家品牌。

近年来,大批的奶茶连锁品牌进入人们视野,消费者对奶茶的挑剔程度也逐渐升级。

纵观整个奶茶品牌历史,其实就是围绕消费去升级;消费者最初接触到的是街边几元一杯的粉末奶茶,这种奶茶店一般开在人流比较密集的街道,产品没有明显的差异性,基本都是用各种口味的粉末进行冲泡;后来逐渐出现像快乐柠檬这样的连锁品牌,口感跟选择上比之前的粉末奶茶好很多,生意也比较火爆;现如今,就是以一点点、喜茶、丧茶为代表的个性化奶茶,消费者除了体验口感之外,还感受到了它们的企业文化。

“80后”、“90后”消费者以个性著称,所以他们选择的奶茶也要有“个性”,今天的奶茶连锁品牌就是根据消费者的喜好制定不同品类的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而投资者也是根据这种消费趋势选择加盟相对火热的品牌。部分企业山寨热门品牌进行投资性引导的行为日益增加。

业内人士表示,山寨加盟网站很常见,这种网站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以骗钱为目的,它们通常索要加盟定金、加盟费等,但这种网站一般没有实体门店,较好识别,投资人只要调查旗下实体门店就能发现蹊跷。另一种就是上述提到的诱导性加盟网站,这种网站通常制作简陋,页面下方没有ICP备案,部分投资人会因工作人员的诱导性介绍选择与当初设想不符的品牌。

对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对记者表示,这种山寨网站已经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冒充他人网站LOGO或注册商标实施欺骗诱导行为的,对应网站可以告它侵犯注册商标权,也可像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对其进行处罚。

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良也表示,如果投资人上当受骗就构成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欺诈责任,该山寨网站还构成公平竞争法律法规 ,不过投资人要注意合同上签署公司的名称,如果没提到一点点等相关品牌,欺诈责任就相对减弱。

关键字: 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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