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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第12年,店家和平台喜滋滋等着数钱时,切记莫踩“红线”

2020-11-11      来源: 开店邦      作者: 开店邦

摘要:11月10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今年的“双11”,很多商家发现一个现象:10月底,许多人就成了“尾款人”。


似乎,第12个“双11”提前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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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店铺的数据,想着那么多人在11月1日点下支付键,不少店家都乐开了花,似乎眼前飞舞着数不清的票票。

  

疫情之下,步履艰难,总算等到了一年一次的“回血大战”。

  

不过,有个词叫什么来着?乐极生悲!如果只是低头拉车,不会抬头看路,可能就会栽跟头。

  

换言之,去年积累的一些“打法”,今年可能要慎重使用了。

  

不是吓唬你哦,是今天上午,也就是11月10日的上午,监管部门出手了。

  

“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或被认定垄断!”看这标题,是不是很正式,也很有威慑力?

  

菜已备齐,就等明天上桌了,今天怎么又来这么一出?

  

先别着急,了解一下到底出了什么事。‍



报载,11月10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目的是为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平台”大家都很熟悉了,是指互联网平台。平台经济是由互联网平台协调组织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形态,平台内经营者在互联网平台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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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这个词,好像第一次出现在平台经济领域中。


据称,征求意见稿依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从“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大方面对平台经济领域做出反垄断指南。


征求意见稿首先鼓励平台经济经营者主动报告横向垄断协议。


这里就牵扯到一个名词解释:横向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价格、分割市场、限制产(销)量、限制新技术(产品)、联合抵制交易等协议。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禁止经营者达成、实施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轴辐协议。


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等协议;


轴辐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可能借助与平台经营者之间的纵向关系,或者由平台经营者组织、协调,达成具有横向垄断协议效果的协议。


所以,除了横向垄断协议,还有纵向垄断协议和轴辐协议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为什么特别提出“横向垄断协议”呢?因为横向垄断协议通常具有严重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


因此,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到,“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执法机构鼓励相关经营者主动报告横向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同时停止涉嫌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对符合宽大适用条件的经营者,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另外,征求意见稿在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中,结合平台经济的特点,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不公平价格行为”“低于成本销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差别待遇”方面做出指导。


征求意见稿指出,互联网平台基于大数据和算法技术优势实行的某些交易行为,也需警惕是否构成“无正当理由对交易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在分析是否构成差别待遇时,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根据交易相对人的支付能力、消费偏好、使用习惯等,实行差异性交易价格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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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强调,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反垄断审查范围,“涉及协议控制(VIE)架构的经营者集中,属于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范围。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对于未达到申报标准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如果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且符合以下情形,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参与集中的一方经营者为初创企业、新兴平台;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因采取免费或者低价模式导致营业额较低;相关市场集中度较高,参与竞争者数量较少;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其他情形。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以下类型的限制性条件:


(一)剥离有形资产,剥离知识产权、技术、数据等无形资产或者剥离相关权益等结构性条件;


(二)开放网络或平台等基础设施、许可关键技术、终止排他性协议、修改平台规则或者算法等行为性条件;


(三)结构性条件和行为性条件相结合的综合性条件。‍


不过,也不要过于紧张。这只是征集意见稿。


如果你看完觉得有话要说,欢迎留言讨论哦。


在正式意见出台之前,您的建议可能会被市场监管部门采纳。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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